入围标准

信用评价机构入围标准评价围绕机构基础资质、审核范围及内部审核要求、风险管控、业绩能力、内部管理五方面展开。评价内容如下:

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评价准则
基础要求 1.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在国家发改委信用修复试点机构名单、在人民银行或各省会支行备案,或省、地级市信用管理牵头部门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具备以上其中一点)
3.近两年无行政处罚、重点关注、黑名单等失信记录
技术能力 1.机构信用评级评价标准、流程和方法
2.评级系统介绍
3.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风险管理 1.业务规则(如业务流程、管理办法、人员管理等)
2.风险控制制度(如信息保密制度、回避制度、信息安全制度、评级质量控制、评级公正性控制等相关制度)
3.跟踪评级制度
4.其他制度
业绩能力 1.机构近三年开展主要业务介绍
2.与信用评级有关工作业绩能力介绍
3.具备大型企业、银行征信、第三方应用场景提供现场核验能力
4.参与行业和地方信用建设工作的介绍
其他资料 其他相关荣誉、守信红名单、资质信息等
评价方法

1. 资料申请 符合以上要求的有关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评价准则要求提供相关申请内容和证实性材料(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至中宏网信用和认证信息公示项目办公室。

2. 资料初审 中宏网信用和认证信息公示项目办公室对资料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初审。

3. 专家审核 中宏网信用和认证信息公示项目办公室组织相关行业内专家对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打分,过程中结合机构材料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与第三方机构进行提问或核实。审核结论返回至第三方机构。

4. 过程性审核 入围公示的第三方机构需接受中宏网信用和认证信息公示项目办公室在公示过程中的办公环境抽查及获证企业的现场和电话核查工作。 对所有公示的企业,中宏网信用和认证信息公示项目办公室将对其开展舆情监控和风险管控,如企业发生任何失信行为,将进行及时处理。如第三方机构未予以任何处置,将取消对其所有信息的公示。

5. 年度复审 入围公示的第三方机构需接受中宏网信用和认证信息公示项目办公室每年一次的复审工作,对其是否满足继续公示要求给予评审。

咨询电话:

王主任:15901255941